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最新报道 >> 正文

建在渔排上的法律援助站

http://www.ljxww.com  2014-08-04 08:37:53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前不久,连江县苔菉镇养殖户谢天祥,开船从沙澳湾奇达村码头将购买的龙须菜运往东洛岛的养殖渔排时,因为风浪较大,船只撞上沙澳湾养殖户吴振平的渔排,结果吴振平养殖的一框鱼全跑掉了。吴振平要求谢天祥赔偿全部损失,谢天祥则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双方由此发生纠纷,将别人进出的航道也挤占了。

  谢吴两人闹到了海上法律援助站。安凯司法所调解员林裔荣和安凯边防所战士吴学飞来到现场为双方调解,最终吴振平和谢天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以被撞破渔网临近的一框鳜鱼养殖数量为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前后只花了2个小时。

  安凯乡是连江县鲍鱼养殖重要区域,仅鲍鱼的养殖海域就超过4000亩,海上养殖从业人员近4000人,各类大小船舶600多艘。人多船多,发生纠纷是经常的事,以前都是回到岸上调解,费时费力。2009年,安凯乡将服务窗口前移,在渔排上设立法律援助站。如今这个为调解纠纷而设立的法律援助站,也悄然改变了当地贸易的交易方式。

  安凯乡司法所所长曾智敏介绍说,安凯乡保持着传统的口头约定交易方式,买卖双方电话或现场约定价格、货物品相,但过后卖方经常因为其他收购人的高出价而毁约。而口头约定的交易发生纠纷因为无法收集有效证据,不容易调解。为解决这一问题,海上法律援助站特别设计了安凯乡海上贸易通用协议,为交易双方普及法律契约精神,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纠纷发生的概率。

  前不久,奇达村收购商马贵与养殖户约定好了76元每公斤的鲍鱼收购价,收购量达1万公斤。次日马贵将运输车召集到码头时,该养殖户又因为别人出价77元每公斤而把鲍鱼临时转卖给他人,导致双方纠纷。最终在海上法律援助站的协调下,马贵获赔车辆租用费3000元。

  现在,每到交易繁忙季节,海上法律援助站就派人在码头集中发放纸质协议,引导交易双方现场签约。“买卖双方口头约定的事项都集中在这张纸上,包括货物种类、品相、数量、价格及违约赔偿等,买卖双方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益。”曾智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