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纪委通报:12人未在岗却领个人公务交通补贴

http://www.ljxww.com  2014-03-14 09:11:53   来源:江西日报  【字号

  3月10日,新余市纪委对12人没有实际在岗却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的问题发出通报,强调今后如有违规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对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主要领导追责。

  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公务用车改革,沿用多年的公车配备改由发放非现金公务交通补贴替代。为杜绝虚领公务交通补贴现象,2月26日,新余市纪委派出20个检查组,对全市实行车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37名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有12人没有实际在岗却违规领取了1至2个月的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目前,这12人的公务交通补贴已被停发,今年发放的已扣除。

  通报称,12人违规领取和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严重违反了新余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要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停发其当月个人公务交通补贴。

  记者获悉,通报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要负总责,财政部门要对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已经到退休年龄的干部职工及时下发退休通知。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认真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记者杨碧玉、邓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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