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委规定婚丧事宜“十不准”

http://www.ljxww.com  2014-05-21 08:48:32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人民网石家庄5月19日电 (记者李增辉)“党员干部办理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针对婚丧喜庆事宜的时间、规模、场地、客人、礼金、车辆等诸多方面,石家庄市纪委划定“十不准”红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石家庄市要求,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要进行书面承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由党员干部本人填写的办理婚丧事宜申报、报告表及婚庆事宜承诺书在本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十不准”包括:不准向同事、部属、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送请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邀请;不准安排部属及单位工作人员为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发通知、请柬等办理活动;不准设置款台账房,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在本单位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动用公车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外商、私营企业及个人的车辆参与办理婚庆事宜,使用私车或租用车辆要控制在6辆以内;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