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四严四确保”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0-08 16:49:02 字体大小:[大][中][小]

  本网讯: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部署,紧密结合检察权运行规律和特点,坚持严格教育、严明责任、严密防线、严格督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据、有效、有力落实。

  一、严格教育,确保凝心聚力。一是宗旨教育打响“正气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集中观看纪录片《记忆——焦裕禄1966》等,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政治理念、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党的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二是专题教育敲响“倡廉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爱岗敬业树形象、警钟长鸣保廉洁”教育、“正风肃纪保过硬、效能提升促发展”作风整顿月、“警示教育每周读”、“廉政勤政教育讲评日”、“思廉日”等多种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编制《每周一句廉政格言警句》,集结检察系统相关纪律禁令规定,每日在办公大楼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发放高检院“十五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便携卡,促使干警惜岗、惜己、惜家、惜节。三是传统教育唱响“勤俭歌”。通过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题学习教育月,依托“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院党组带领党员干警参观“红色透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在“二三”革命烈士陵园扫墓、敬献花圈、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促使干警在“穿越时空隧道、回眸历史空间”的切身感悟中,进一步懂得在和平年代更要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四是廉能教育注入“正能量”。先后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1+1”结对帮扶和“三服务”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大走访、参加义务劳动、廉政书法作品及“我最喜爱的一句廉政格言警句”征集评比、机关道德讲坛、“廉洁自律与他律”论辩赛、“慈善一日捐”、“廉政故事汇”、廉文朗诵比赛等活动,把廉政教育寓于健康、文明的红色实践活动当中,不断彰显软文化之硬力量。

  二、严明责任,确保监督有据。一是党组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层层权责清晰,形成集目标、任务、分解、检查、考核为一体的落实责任制完整链条,并要求责任人员自觉认知、承诺责任。二是中层以上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动员和亲自过问;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督促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部门负责人坚持开展廉政勤政半年讲评,加强对作风建设和办案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分析。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院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大会,进行年末考核讲评,加强对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注重加强对检风检纪、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2013年来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廉政谈话以及效能告诫等7人次,做好及时教育提醒。

  三、严密防线,确保监督有效。一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的交往行为,开展检察人员配偶亲属担任律师报备活动,在执法办案各环节设置“隔离墙”、“高压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的机会。二是提升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出台《违反法定程序干预登记备案报告暂行规定》,防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制订《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守则》,以遏制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性、廉洁性和检察机关声誉的交往行为发生。出台《检察人员接受宴请和参加社会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对报告范围、报告程序、责任后果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出台“八项规定”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并压缩会务、接待、车辆配备、办公等费用支出。实施《关于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把干警违法违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颁行《检察人员效能问责实施办法》,明确针对13种情形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科学设计廉政风险防控图,划分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编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制定《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设计《廉政档案借阅审批表》、《廉政档案借阅登记簿》,实现廉政档案电子化,加强对干警的动态监管。

  四、严格督察,确保监督有力。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院党组、检委会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等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互相监督。修订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实行检察长不得直接分管财务、采购制度和检察长末位发言制度,大额开支、大额采购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将财务开支、物资采购情况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公示。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监督。严格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通过督查督办、情况通报、综合分析、案件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和办案质量的动态监督。坚守“三条”底线,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建立“一案五表一约谈”制度,实行一案一安全督察制度,自侦部门、法警大队每案报备办案安全预案及看管中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同步指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办案工作区安全督察员并开展廉政回访。建立纪检监察人员约谈询问案件当事人制度,结合专项检务督察,随时检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开展赃款管理季查,强化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环节的监督,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问题。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通过送阅《连江检察之窗》、《检务公开手册》等检察资料、聘请4名代表委员作为廉政监督员等方式,积极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通过每年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借助院领导分组走访22个乡镇代表团、检察长下乡接访、举报宣传周、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案件公开听证、申诉案件公开答复、赠送警示教育读本、视察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等活动,在增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互动的同时提升执法公信力。2013年来共寄送刊物100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170人次参加各类活动。同时,深化检务公开,建成“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搭建“两微一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9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19份,不断拓展监督渠道。 (来源:县检察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