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审计局与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强办案协作配合

发布时间:2015-09-24 11:23:56 字体大小:[大][中][小]

  本网讯:日前,连江县审计局与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协作配合的意见》,三部门将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在查办案件方面的协作配合,更好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一是规范协调联系。确定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县审计局综合科作为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归口协调与查办案件相关的重要情况通报、协作事项办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料沟通等事项,并分别指定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县审计局在拟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计划时,提前向县纪委征询需列入审计计划的人员、单位或重大项目意见;县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向县纪委了解被审计单位有无与审计内容相关的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县纪委予以及时回复。

  三是加大办案协作。县纪委在查办案件中需审计局派员协助的,县审计局根据需要优先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对审计局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县纪委根据意见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组织排查,适时向县审计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属疑点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根据情况商情相关部门进行落实;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额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核实解决,并有效开展整体防控。

  四是严明办案纪律。在工作联系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对压案不移、失密泄密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