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查 有腐必惩

发布时间:2013-01-31 10:19:55 字体大小:[大][中][小]

——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之四

本报评论员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办案件工作抓得紧而又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可以说,在反对腐败的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措施是非常有力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受到查处,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古今中外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警示我们,做到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任重而道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有任何的放松!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我们必须坚定决心、旗帜鲜明,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对线索具体的要认真核实,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重点突出“两头”。一头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甚至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决查办。另一头是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这类问题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威胁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下气力解决。只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必须形成办案工作的合力。要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把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充分调动起来,形成腐败分子心惊胆战、无处藏身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要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利益。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还要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是最有冲击力、最有震撼力的教育。重大典型案件的发生,往往体现着规律性的东西,暴露出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研究这些规律,才能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堵住这些漏洞,才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以儆效尤,深入触及灵魂。因此,还要抓住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