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对“五一”明察暗访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4-04-21 09:54: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4月18日,福建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五一”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提出要求。据了解,四月份以来,福建省共分三批通报了11起相关问题,在“五一”节来临之际,发出纠治“四风”的强烈警示信号。

  这6起典型问题包括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规宴请和收取礼金、违规公款消费、动用公款印制年历等问题。

  一是龙文区政协主席林雪来公款旅游问题。林雪来被免去政协主席职务,漳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福清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上缴国库。三是柘荣县农业局局长潘增光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柘荣县委免去潘增光县农业局局长职务,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建瓯市林业局城郊林业工作站站长邵文违规宴请和收取礼金问题。建瓯市纪委给予邵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瓯市林业局免去其站长职务。五是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违规公款消费问题。新罗区纪委给予该局局长林文勇党内警告处分。六是惠安县司法局局长邱国庆动用公款印制年历问题。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邱国庆其他违纪行为,惠安县纪委给予邱国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撤销行政职务(正按程序办理中);由其个人支付印制年历的全部费用。

  通报指出,一些地方“四风”问题仍然突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抓住问题不放,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改进、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的公车数量及牌照等基础信息,加强对公车指定停放地点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的制度规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利用税收征管系统等途经掌握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款宴请、公款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公款旅游娱乐等行为,以及以各种借口接受基层宴请、馈赠和铺张浪费、挥霍钱财等问题。

  通报强调,“五一”将至,容易发生公车私用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节日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警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把监督检查连成线,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有关情况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坚持快查快办、动真碰硬,既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作出处理的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