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明年上调征地补偿标准 每亩耕地最低1300元

http://www.ljxww.com  2012-12-17 17:02:0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17日电(记者 孟昭丽) 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福建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由每亩1100元调整为1300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由每亩2.75万元调整为3.25万元。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至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至11倍、盐田为7至9倍、未利用地为1.5倍。

  就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和有条件的区域,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划分区片,在最低标准基础上修订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今年底前修订公布本地区具体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相关链接

  福建省建立解决征地行政争议约谈工作机制

  据福建日报报道,为切实解决征地纠纷,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日前联合建立解决征地行政争议约谈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约谈机制规定,实行征地案件约谈的范围包括:对短期内出现大量征地案件,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的﹔属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无法单纯进行合法性判断,且具体行政行为不可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难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实质性利益问题的﹔出现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的。

  约谈机制明确,省政府复议、国务院裁决的征地案件,需要约谈的,以省政府法制办为主,会同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省国土资源厅约谈﹔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的征地案件,需要约谈的,以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为主,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约谈。对征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省国土资源厅可以对出现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采取暂停报批用地等措施,督促当地政府完善各项措施﹔省政府法制办可以报请省政府批准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责令予以整改﹔省高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发司法建议书,督促指导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定纷止争。

  此外,三方还建立约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分析全省征地工作和征地行政案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商疑难、复杂征地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拟定约谈方案,开展约谈工作,督促约谈事项落实。(记者 吴洪 通讯员 房玉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