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14 11:39:36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近日,经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办法》。

  《办法》从五个方面作了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和单位,更要到困难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的地方和单位。调研点不搞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要减少陪同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要简化接待工作,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公务活动现场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要减少会议活动。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设区的市任职的省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等活动。省领导个人不题词、题字。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主持词要简练,不安排省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要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全省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借开会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要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三是改进新闻报道。简化省领导活动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可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省领导参观展览、出席一般性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省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四是规范出访活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分管外事、外经贸工作的省领导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省领导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记者 兰锋)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