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我县敖江镇白沙社区、东湖镇天竹村等2个村(居)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确定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据悉,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评选活动自2012年7月启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从已被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民政局命名表彰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中严格筛选,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纪检、综治、计生、环保、信访等5家单位审核,向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择优推荐敖江镇白沙社区、东湖镇天竹村等2个村(居)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截至目前,我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2013年新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社区5个。
(通讯员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