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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非法捕捞红珊瑚获刑

http://www.ljxww.com  2017-03-24 15:26:29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谢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红珊瑚长在深海,20年才长一寸,300年才长一公斤,正因为红珊瑚有巨大价值,很多人把黑手伸向这些海里的宝物。卞某,连江县人,和同案人谢某文(已判刑)共同出资经营闽连渔运60472号渔船,后听说捕捞红珊瑚可获得高额利润,便决定对船舶进行改造出海捕捞红珊瑚。2014年10月29日,谢某在明知该船是出海捕捞红珊瑚的情况下,仍随谢某文等10名船员驾驶闽连渔运60472号船舶从连江县苔菉琇邦澳口出发前往日本国小笠海域撒网作业,后被日本海上保安厅抓获。谢某等10名船员经审查后被放行。2016年6月2日,卞某、谢某到连江县公安局投案。

  2015年7月份,金某购买“浙苍渔运00520”号渔船后,与同案犯郑某(已判刑)等人商议出海捕捞红珊瑚,将船进行改造,渔船编号涂改为“浙消渔02435”。2015年9月25日凌晨,金某与郑某等人带领该船从浙江前往日本海域进行非法猎捕红珊瑚。之后,金某及曾某在福建省泉州万达广场附近将共计620克的红珊瑚以人民币13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个泉州人。2016年11月8日,金某到连江县公安局黄歧边防派出所投案。

  红珊瑚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也于2008年将红珊瑚列入附录,因此,所有非法捕捞红珊瑚的个人或集体都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通讯员 黄燕 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