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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窃取”国库160多万 “70后”以身试法

http://www.ljxww.com  2017-05-11 15:37:13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迫于历年购买足彩、股票、期货所欠巨额债务等压力,“70”后徐某铤而走险,一个月内从国库中“窃取”资金,共贪污国库资金162万元。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继续追缴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6万元,返还给福建省连江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1979年出生徐某,大学毕业后考进连江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当一名受理岗审核人员,负责接收、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及所附原始单据等工作。2016年9月27日至10月24日期间,徐某因迫于历年购买足彩、股票、期货所欠巨额债务等压力,在获取连江县东岱中学、连江县岱江学校、福州一中贵安学校三个预算单位登录“福建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财政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利用其职务便利,擅自登录上述三个学校的财政信息系统,以上述三个预算单位名义虚增交易信息,以退还保证金的名义申请支付并自行审核通过。

  通过后徐某又以上述单位急需用钱,事后补交书面材料为由,骗取支付中心支付岗位工作人员林某(另行处理)的信任,审核通过了上述虚假交易申请并打印支付凭证。支付中心代理银行收到支付凭证后,将相应的资金分23笔(其中东岱中学6笔计人民币46万元,岱江学校5笔计人民币46万元,福州一中贵安学校12笔计人民币70万元)共计人民币162万元陆续支付到徐某借用的二人银行账户上。其中账户支付成功23笔计人民币156万元,有6万元因账号填写错误未能转账成功,退至支付中心账户,后徐某将二人银行卡内的资金计人民币156万元通过转账、取现的方式转至其个人、其妻子或者其他人的银行账户上,用于偿还个人所欠的债务及日常开支等。

  2016年11月1日下午,东窗事发的徐某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如实交代了贪污国库资金的事实。3日其家属代退出人民币10万元,已汇入支付中心开设在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账户。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警示:徐某身为年轻的国家工作人员,本应是国有资产的守护者,却监守自盗打起国有资产的歪主意,还心存侥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正所谓:贪念莫起、贪手莫伸。只要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总会有暴露的时候,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黄燕 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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