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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气象台站符合国际标准的不足三成

http://www.ljxww.com  2012-12-05 20:35:44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蔡文清)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我国有2000多座气象台站,其中有一半的监测环境都遭到了破坏,符合国标的气象台站不足30%。

  近日中国气象局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会议,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介绍,快速的城镇化让过去建在人烟稀少地区的气象台站,很多都屹立在了城市中心,监测环境被严重破坏,“按照现行国际标准,我国目前完全满足要求的气象台站不足30%。”

  据介绍,气象台站对周围监测环境有着极高的要求,比如:气象基准站由于需要对某一地区进行常年且连续的监测,因此不得随意搬迁;而气象本底站要求更高,其建设对周边人口密度、建筑物距离等都有详细规定,不少地区由于生产建设活动频繁,损毁气象设施、侵占气象设施用地等行为不断发生。此外气象设施周边人口密度增大,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排污口、垃圾场等问题日益严重。“在很多地区,距离气象台站不到两米的地方都盖起了高楼,其四面被围墙一样的建筑物包裹着,这样台站监测出来的风力、雨量、温度等都会有很大误差。”宇如聪说。

  据了解,《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是国务院在今年8月22日举行的第21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气象环境保护的法规性文件,从本月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26条,主要包括气象设施保护制度、探测环境保护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气象台站迁移审批制度4方面内容。其中,大气本底站以温室气体和大气臭氧监测为主进行综合大气本底基准监测,探测环境要求最高,限制也最严格。其观测场周边3万米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城镇、工矿区,上空禁止设置固定航线;并且在1万米范围内不许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1000米内不许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国家基准气候站、气象站周边,500米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200米内禁止修建铁路;5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和种植超过1米高度的植物。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3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1米以上植物。  违反《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单位将处以1万元到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单位将处以2万元至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因破坏产生的迁移、建设费用,可以向破坏的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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