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销售过期食品 连江一牛奶店被处罚3000元

http://www.ljxww.com  2013-02-08 14:19:53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过期一年多的婴幼儿食品竟敢摆放在货架上销售,一旦销售出去,后果非常严重。2月7日,连江县工商局对连江某牛奶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1月10日,连江县商局执法人员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连江某牛奶店销售的幼儿清清和乳清蛋白两种婴幼儿食品超过了保质期。经查,当事人卞某2010年6月从福州某牛奶批发店购进“幼儿清清宝”“乳清蛋白”食品销售。其中,幼儿清清宝的保质期为18个月,具体保质日期从2010年06月12日至2011年12月11日止,乳清蛋白的保质期也为18个月,具体保质日期为2010年05月18日至2011年11月17日。

  据卞某交代,由于这两种婴幼儿食品销量较小,进的货没有卖完,也就一直摆放在货架上,平时也没注意查看保质期,自己都没想到会过期这么久。卞某的行为属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卞某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幼儿清清宝”数量为6盒,“乳清蛋白”数量为5盒,并处罚款3000元。

  (通讯员 李太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