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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品无“生日” 商家被处罚

http://www.ljxww.com  2013-03-07 14:49:05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你能放心购买和食用吗?3月6日,连江县工商局对福州某贸易公司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罚没3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3日,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福州某贸易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批发销售的袋装牛轧糖,食品外包装标签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等内容,涉案食品总货值2360元,违法所得400元,工商执法人员即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事项。该公司销售包装上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于“经营预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工商提醒食品经营者,在食品进货时,要把好食品进货关口,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留意食品包装标签上是否有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事项,如发现食品标签不合法,可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通讯员 李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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