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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每月不得低于2941.95元

http://www.ljxww.com  2015-07-10 10:08:51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本网从人社局获悉,今年7月起我县将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每月不得低于2941.95元,不得高于14709.75元。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连江县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将按以下标准调整执行:工伤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4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4903.25元(2014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839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福州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41.95元/月,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通讯员 许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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