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封港清查”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连江县乡镇船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封港清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4月26日至5月15日。
二、清查对象:全县范围内渔业船舶、乡镇船舶、非标船舶等各类船舶。
三、行动要求:所有出港船舶,均要履行“线上线下”同步报备手续,申报出海事由、作业范围、航次时长并确保AIS系统、定位系统能正常使用,由乡镇、海渔部门出港核验专班逐艘登临核验,符合条件的,并承诺不赴作业风险海域生产等事宜后,方可出海作业。对未能规范到位的乡镇,须持续整顿,直至实现规范管理。
四、举报热线: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织牢织密社会监督网络。举报电话:
县海洋与渔业局:26232597
琯头镇:26275678
晓澳镇:26341107
浦口镇:26337066
东岱镇:26701057
筱埕镇:26471273
坑园镇:26461010
下宫镇:26431429
官坂镇:26381081
马鼻镇:26371059
透堡镇:26361115
安凯乡:26491314
黄岐镇:26401147
苔菉镇:26481103
请广大渔民朋友们积极配合,遵守相关要求。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