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为Ⅱ级
并维持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形势,经研判,县防指决定于7月9日9时起提升防汛应急响应为Ⅱ级并维持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单位强化组织指挥,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务必坚决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连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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