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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重要通知!

http://www.ljxww.com  2020-04-09 11:18:10   来源:FM1036福建新闻广播  【字号

  4月8日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规范》明确,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

  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

  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

  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规范》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