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2024年度连江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开始确认了!
一、政策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返还条件
1.202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返还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违反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四、确认方式
初筛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县属参保单位(详见附件1)须对是否享受稳岗返还资金进行确认,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
(一)线上确认
已开通网报功能的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人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rst.fujian.gov.cn/#/index)” —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

(二)线下确认
填写《同意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非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类单位)》(附件2),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填报完整的确认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55号窗口。
提交方式:
1.直接送达: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一楼55号窗口 电话:0591-26182076;
2.邮寄送达: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一楼55号窗口 接收人:小林 电话:0591-26182076;
五、注意事项
1.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不得挪作他用。
2.稳岗返还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请相互转告。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如有更名,请前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55号窗口变更失业保险单位信息后再进行稳岗返还确认。
4.稳岗返还资金仅支持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2024年度连江县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单位名单
2.同意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非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