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太原海关所属太原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的旅客的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关员开箱查验,发现该名旅客行李箱内有大麻药油一瓶,含量为20毫升,这瓶药油的包装上有明显的大麻叶标识,经取样送检。检出四氢大麻酚等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如果看到带有大麻叶子标志的食品,不要吃!不要碰!



大麻食品
大家可以通过包装上特有的大麻叶子标志和THC、CBD字样等表明产品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标识来辨认。
福建禁毒提醒
切记不要随意购买含THC、CBD的物品,勿从境外携带大麻及其制品入境中国,也勿随意为他人携带不知情的行李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我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