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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http://www.ljxww.com  2014-06-24 08:40:11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级文明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组织参加福建省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1. 童谣应是新组织创作的,内容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祖国、爱劳动、爱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2. 童谣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真童趣。

  二、活动步骤

  1. 征集创作。6月12日至6月26日,各级文明办牵头组织各地的文明学校(特别是其中的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当地的文联、作协等单位,开展2014年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有条件的地区也鼓励组织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 推荐申报。6月29日前,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分别至少推荐8首本地区的优秀童谣作品报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属学校(小学、幼儿园)每校至少推荐5首优秀童谣作品报福州市委文明办。市委文明办将牵头组织评选表彰福州市2014年度优秀童谣作品并精选若干首推荐上报,省委文明办也将牵头组织省级评选,省级获奖作品将报中央文明办。

  3. 宣传推广。暑期和“十一”前后,各地要利用多种方式大力组织包括福州市历届优秀童谣作品在内的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

  三、具体要求

  1. 征集推荐优秀童谣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载体。各地、各学校优秀童谣征集情况将列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和文明学校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2. 推荐上报的作品请注明作者、单位或学校、年级。各县(市)区、各文明学校要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确保作品的原创性,严禁抄袭。

  3. 请于6月29日前将推荐表和作品按要求报福州市委文明办未成处。联系电话:0591—83304213;邮箱:fzwcnc@163.com。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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