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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元旦假期消费 谨防促销陷阱

http://www.ljxww.com  2012-12-24 19:13:55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1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实习生 陈虹虹)2013年元旦假期即将来临,市场上各种商业促销活动不断,或打折扣或搞返券,花样百出,在很大程度上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节假日促销虽然能给消费者带来了一些实惠,但也不排除少数经营者利用节庆消费心态设置消费陷阱,误导消费者。为此,福建省消委会今日发布第1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元旦假期消费,谨防促销陷阱。

  冷静面对打折促销

  有的商家会在节假日期间抬高商品标价,然后打五折甚至一折,消费者以为得到实惠,其实价格并不比平常低。少数无良商家会利用节假日期间特价优惠,超低价处理积压商品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又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

  消委会提醒:面对打折促销的商品,要保持理智,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警惕商品的价格,防止实价虚标,或者明降暗升。

  避免被“返券”套牢

  一些商家采取消费额度限制的方法,要求消费者在使用返券等购物时要有比例地使用现金和返券等,这种比例都是对消费者不利的,使消费者陷入循环购物的圈套,不能自拔,一步一步掏空了消费者的腰包。

  消委会提醒:要正确认识返券类促销活动,避免落入经营者设下的循环消费圈套。

 

  对霸王条款说“不”

  一些商家在推出节日打折促销的同时,经常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相关法规,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件或不合理的规定。

  消委会提醒:事实上,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卸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也不能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更不能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故消费者在遇到商家出示这些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

  理性消费 依法维权

  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理性消费,面对这些打折销售的产品,要提高警惕,认清是否合适自己的购物需求。不论是通过实体店购物还是网络购物,都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网购时,尽量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

  同时,要提高维权意识,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经营者有额外承诺的要索取书面承诺,或写入合同。若假日促销活动有赠品的,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不要忍气吞声,应持凭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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