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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推21条举措

http://www.ljxww.com  2018-03-15 17:01:49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记者今日上午从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的政策说明会获悉,福建今年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包括提供政策集成服务、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开展项目跟进服务和落实居民的同等待遇等4大类,共21条举措。

  据了解,今年召开的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福建将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推广台胞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机制,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同时,福建将继续发挥对台桥头堡的作用,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探索予以台胞同等待遇。

  “推出这些举措是加快推进闽台经济融合发展的实际举动。”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说,采取“台商台胞服务年”的形式,有利于集中组织协调、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对提升服务台商台胞的整体水平有极大的作用,有利于营造台商投资兴业,台胞学习、工作、生活和就业良好的环境。

  今年2月底,国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台给予台企在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台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方面与大陆企业和居民同等待遇的31项措施。

  “31条措施中的22条在我省已经先行先试。”钟志刚表示,通过举办“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已经在推进的对台优惠政策,同时尽快出台和启动其它更多的对台政策优惠措施,让台商台胞切实感受到来福建投资兴业、工作、生活舒心、安心和放心。

  “台商台胞服务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加大惠台政策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的宣传力度。适时召开惠台政策解读说明会,邀请政策牵头部门对惠台政策进行解读说明。

  (2)省台办牵头组织省直相关部门每年举办专题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帮助台商台胞熟悉了解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积极探索多渠道培训方式,推动政策落地;各设区市台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工部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举办一场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设立涉台政策辅导培训讲师库等。

  (3)教育、人社等部门会同高校组织梳理在闽高校台生实习就业补助政策申报流程,向在校就读台生多渠道发布。依托海峡人才市场等机构,组织台协会及其他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到高校举办台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4)支持在闽高校台湾教师设立工作室,鼓励和支持优秀全职台湾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申报科研和人才项目。

  (5)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政策,设立一批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省级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实现基地全省覆盖。

  (6)建立一批台湾人才库,协调落实相关人才支持政策。

  (7)鼓励并吸收台湾科技人员加入当地科协及其所属学会(协会),促进学术交流和融合发展。支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大型台资企业成立科协组织,服务福建创新发展。

  (8)梳理摸清各地区困难台胞具体情况,协调纳入政府精准扶贫体系,予以帮扶。

  (9)组织动员台商台企参加“5.18”“6.18”“9.8”等省内外各类展销博览会。

  (10)全省台办系统组织发改、经信、科技、商务、农业、国土、环保等和高校、银行、律协等领域的单位机构开展“与台企同行N+1”系列活动,走台企、访台商,针对台商台企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融资难、用工难、投诉难等问题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

  (11)建立全省台协会维权工作联络员制度,举办台商台企转型升级培训班。

  (12)鼓励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机构将台商台企纳入服务范畴。

  (13)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块建设,支持我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14)探索以金融机构上门服务等方式个案推进解决台湾教师工资汇回台湾、台生办理银行卡等生活便利问题。

  (15)引导台商台企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生产力中心等两岸智力机构开展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或科技小巨人等。

  (16)继续跟踪推动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台资项目,各地自行确定若干个重点台资项目进行关注推进。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制定推进计划,掌握动态进度,促进增资项目早到位、在谈项目早获批、已批项目早落户、在建项目早开工。

  (17)省台办干部对口包干联系部分特色台企,帮助协调解决台企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服务台商品牌。市县各级台办相应组织干部开展辖区台商台企的对口帮扶工作。

  (18)各地每年要组织实施为台商台企办实事项目,包括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台协会发展,并督促落实到位。

  (19)跟进国台办设立专业性产业合作园区规划,鼓励各地挖掘本地特色产业集聚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产业园区。

  (20)加大工作力度,率先推动实施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落实好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重点在台企参与“中国制造2025”、税收优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基础设施建设、执业资格认证、参与公共事务、住房保障,以及投资审批、科研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力求创新突破,鼓励台湾人士加入适合的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各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将台湾同胞纳入适合参加的各类社会荣誉评选范围,支持台胞参评省级劳模,推动破解一批台商反映多年未决的问题,提升台商台胞在闽工作生活创业兴业便利化水平。

  (21)在全省各地设立台商台胞服务窗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以及福清、思明、湖里、集美、海沧等台商台企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区,要开通台胞服务热线,开设台商台胞单一服务窗口。启动开展全省“台商台胞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