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今日焦点 >> 本地 >> 正文

公职人员成国家蛀虫 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ljxww.com  2013-01-22 10:16:36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连江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副经理吴某秀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经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秀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秀在担任连江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及免职后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按规定程序,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人民币212.8万元供其他企业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人民币685万元供其他企业使用;挪用公款人民币1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超过三个月未还;共计挪用公款人民币914.8万元,情节严重。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1.5万元,其中人民币59万元因案发还未实际收受;利用职务便利,以领取困难补助款的职便,擅自审批借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金额达人民币17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此案是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办理涉嫌罪名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案件,该案的查处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保障了民生民利,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 通讯员 夏正希 连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