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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寺庙毁林修路 无知老妇被判缓刑

http://www.ljxww.com  2014-12-05 16:58:03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日前,连江法院生态审判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2013年7月8日,县林业局接到一封匿名性称琯头镇后二村村支书以建寺名义砍伐森林。经调查,其实是该村村民李某某为了新建“天师观”及通往新“天师观”的道路未经审批雇佣挖掘机在该村红红岩山场平整林地。后经鉴定,其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达13.15亩,林木立木材积8.42立方米,经济价值为人民币1327.76元。

  2013年12月31日上午,李某某主动来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李某某供述砍树修路的起因是2012年重阳节时,许多村民到原来旧“天师观”烧香,其中有村民因为路窄摔倒而受伤,于是大家纷纷议论另辟新路建庙事宜,她便积极牵头筹款办理此事,当时并不知道原来砍树修路建庙也会触犯刑法。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鉴于李某某承认其犯了法,并积极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可以从轻处理,该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经办法官提示:广大群众在进行日常生产生活时,应多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切莫因不懂法而犯法。

  (通讯员 陈丽萍 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