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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首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http://www.ljxww.com  2015-07-08 15:39:57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县法院受理了首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该案件是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施行后,该院受理的首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012月12月12日,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因购买位于连江县某处的房产,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与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签订一份《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请贷款。该份合同对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周期、还款日、 逾期还款罚息、未付利息之复利等违约责任等作了明确约定。2014月11月21日,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以所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向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一直未按时还本付息,经申请人多次催讨,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仍未予以偿还。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李某和殷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为实现自身的担保物权,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该案件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和2014年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之后连江法院受理的首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从案情上来看,本案主要涉及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拍卖或变卖不动产抵押物,以实现其抵押权的问题,是典型的申请权利人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除本案之外,该案件申请人另有相同类型的2个案件在法院受理。

  (通讯员 程菁 陈咏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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