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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抢劫手机分得十元却获刑11个月

http://www.ljxww.com  2017-11-16 09:16:42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未成年人杨某和邵某(15岁)随父母来连江打工,因无心向学而辍学,步入社会后,结交了一些不良少年,沾染了不良社会习气,终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 元;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 元。其他人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免罚。

  2017年4月25日21时许,罗某文(13周岁)纠集被告人杨某、邵某以及石某(另案处理)、兰某洋(13周岁)、“谭文”(身份不明)等人商议共同对连江县文笔中学放学的学生实施抢劫。随后在罗某文的安排下,由石某、兰某洋、“谭文”跟随罗某文三人后方一段距离作为接应,由罗某文、杨某、邵某在盛世豪门小区旁的巷子内将放学路过的被害学生黄某(15周岁)拦下,被告人杨某与罗某文各甩了黄某脸部一巴掌后,由罗某文将黄某随身携带的苹果5S手机抢走。当晚,罗某文将该手机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成,后分给被告人杨某人民币10元。经连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524元。

  (通讯员 海燕 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