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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查处一起超市未履行市场业主责任案件

http://www.ljxww.com  2012-12-11 15:37:37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近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连江某超市6个出租柜台进行检查时发现,这6个外租柜台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向超市管理方发放责任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限定时间后,工商执法人员再次对超市外租柜台检查时发现,仍有2个外租柜台未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方承租柜台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同时《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市场业主应当指导、督促、配合入场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在入场经营者开业前查验其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必要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建立入场经营者基本信息登记档案。超市管理方未及时、有效督促外租柜台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经责令改正仍未整改,其行为属于不履行市场业主责任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的规定,对该超市未履行市场业主责任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连江县工商局 李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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