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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极端手段收贷 涉嫌寻衅滋事获刑

http://www.ljxww.com  2018-08-03 17:22:38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债务催收行为应当在合法合理限度内进行,通过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而触犯法律。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判处程某森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韩某明有期徒刑九个月。

  王某龙、程某森、韩某明系福州台江区苏贷网借贷公司员工,因郑某向该公司贷款逾期未还而向被害人追讨。2017年6月24日,王某龙、程某森乘坐韩某明驾驶车牌为苏E9C06R小车前往连江县找郑某讨要欠款24000元及利息。当日郑某因车祸在连江县医院住院治疗,王某龙等人找郑某讨债未果遂将郑某从住院部11楼带往1楼停车场,准备带其上车前往福州该借贷公司时,被郑某家属阻拦后报警。民警到现场对三人进行了批评制止,之后三人同意郑某留院治疗,由其家属回家凑钱,三人继续在医院看守郑某。6月25日凌晨5时许,王某龙因怀疑郑某将合同偷走,遂叫醒郑某并殴打他。6月25日早上6点多,王某龙、程某森把郑某叫到住院部11楼楼梯口,王某龙用手中矿泉水瓶打了郑某头部、脖子两三下,并把郑某手机摔在地上。6月25日上午8点多,三人在住院部11楼护士站对面,对郑某实施殴打、恐吓,郑某母亲董某见后上前制止也遭到殴打。经连江县法医鉴定室鉴定,郑某、董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通讯员 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