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吸收会员存款达10102825元......
近日,连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告人陈某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起来看看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经连江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珍未经国家有关金融部门批准,在连江县晓澳镇非法组织邱某英、陈某金、邱某仙等人参与民间会道共计4道,其中,会额为1000元的民间标会会道3道,会额为2000元的民间标会会道1道,上述会道非法吸收会员存款达10102825元,会道均于2022年4月15日倒闭,严重扰乱了当地金融秩序。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组织民间标会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陈某珍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珍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往往采取拉近关系、夸大回报、前期“分红”、产品体验等方式迷惑群众,欺骗群众进行投资。不少老人因防备心较弱,防骗意识不强,参与所谓“投资”,最终上当受骗,血本无归。广大群众要加强防骗技巧学习,提升防骗意识,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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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