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16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用连江县辖区16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一、针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1.228国道东岱镇蝉步村龙湾路口
2.228国道透堡镇尖墩村路口
3.228国道马鼻高速口
4.228国道官坂镇K4496+590M
5.228国道官坂镇K4505+000M
6.228国道与官岭村路口
7.228国道与中麻村路口
8.228国道与松坞村路口
9.308省道筱埕镇蛎坞村路口
10.131县道晓澳镇赤湾路口
11.Y314浦坑线与金牌大道路口
12.丹枫大道与连溪路口
二、针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
1.贵岚路贵岚苑路段
2.世纪金源大道贵富苑路段
3.翠园路先生的山路段
4.沁园路百姓长廊路段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连江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