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将党纪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党纪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成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在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展现担当作为。
学深悟透强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要静下心来学习、沉下心来思考、潜下心来研究,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指导案例,同时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结合起来,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善用政策策略,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正反发力”筑信仰。注重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着力形成学榜样、争先进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以正面典型为“镜”,从先进典型、勤廉模范中感悟榜样精神,汲取奋进力量,在见贤思齐中砥砺奋斗之志,筑牢清正廉洁的家庭防线,推动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以反面典型为“戒”,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加强自我检视,自觉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确保任何时候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以学促干显担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执纪问责,真正让纪律“长牙”、发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工作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连江县纪委监委机关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干部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