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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忠:十八大后制度反腐展望

http://www.ljxww.com  2012-12-11 19:10:39   来源:人民网    【字号

  如果说,前三十年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实现了对生产力的解放;那么后三十年改革,则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改革的精神开展制度反腐,恢复和重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制度反腐已成为十八大后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金石

  改革开放30多年,一方面,中央对反腐败最为重视,态度最为坚决;而另一方面,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制度反腐,已经成为十八大后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金石!

  从上来看,党中央对腐败分子从不手软,所有的腐败案件,小到普通党员干部,大到政治局委员,无一不是我们党依靠自身的力量严肃认真查办的。从下来看,人民群众是腐败的直接对立者,近年来,随着网络反腐平台的不断发展,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的最后一句“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工作越来越由虚到实,信息越来越由少到多,力量越来越由小到大。

  有了上和下这两个积极性,反腐败就既有决心,又有动力。再加上我们30多年取得的巨大物质成果,只要以改革的精神继续推进制度反腐,就能打赢反腐败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必须承认,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上,我们党是敢于下重手的。但是,也必须承认,正如好诗的功夫在诗外,反腐的功夫也在案外。迄今为止,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单凭查办案件就把腐败遏制住的。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

  腐败与经济高速发展有关,但并不直接。与腐败最为直接相关的是权力。因为,腐败就是公权私用,牟取私利!权力制约、制衡得好,经济高速发展,政治也能清廉;权力失衡、失控,经济发展速度不快,甚至倒退,政治照样腐败!

  33年的反腐败实践证明: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不同步所拉开的缝隙,恰是腐败滋生蔓延并得以易发多发的生存空间。如果权力架构,或者说权力的生产线出了问题,再好的零配件送上去,也难以生产出合格产品。

  事实证明,没有科学的权力结构,必然经常滋生缺点;没有合理的权力分解,必然经常发生错误;没有及时的监督,必然延误错误的发现;没有有效的监督,必然难以挽救失败。

  当权力失去20%的监督时,它就蠢蠢欲动;当权力失去40%的监督时,它就破门而出;当权力失去60%的监督时,它就铤而走险;当权力失去80%的监督时,它就敢于践踏一切法律;当权力失去100%的监督时,它就不怕上断头台。

  如果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不能得到根治,民主就难以生存,监督就难以有效,体制就难以健全。失去监督的权力,不仅容易腐败,而且也容易逃脱惩处。腐败一旦在较长时间、较大范围保持一种“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态势,就会在局部出现人心思贪的现象,就会在一些人中间生出没有机会腐败的喟叹,就会在部分人中出现笑廉不笑贪的心态。于是,称谓上,“书记”变成了“老板”,“老板”又变成了“大爷”。权力所内含的独占性、扩张性、排它性,在这“总病根”的催化下,对内形成强烈的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外先滋生跑官要官,再蔓延成买官卖官,最后发展成骗官杀官。欲治其症,欲求其解,改革势在必行!

 

  对十八大后制度反腐的几点建议

  十八大后,制度反腐已经时不我待。关键要以改革的精神,从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上谋好篇,布好局,下好子。

  首先,改革权力结构。产生于战争年代、固化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结构,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反腐败。我们目前的权力结构,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集为一体的权力结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既是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总病根”,也是我们各种问题的“总病根”。32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进行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其要义就是改革权力结构,通过党内分权以形成党内制衡。

  以改革权力结构为中心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可实行三步走战略。一是党内分权。让党内民主、党内监督有存在空间和发展的时间,党员才能真正成为党的主体。通过党内分权,能有效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逐步实现还权于党员。二是党政分工。有效解决党总是站在第一线,处于各种矛盾焦点的大难题,逐步实现还权于政府。三是党政分开。将过去对政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事务领导,逐步改变为真正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监督政府的政治领导。有效解决党不管党的老问题,逐步实现还权于人民。从而不仅完成由革命党向党执政的转变,而且完成由党执政向执政党的转变。

  第二,改革选人用人体制。如果说,苏共亡党东欧剧变,第一个根本性原因是“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所致,那么,等级授职制的用人体制,则是第二个根本性原因。由于我们在用人体制上,所采用的基本也是“苏联模式”,因此,随着执政时间的延长和权力含金量的增加,吏治腐败也就成了改革开放中最为严重的腐败。

  改革选人用人体制,也可实行三步走战略。用2—3年在县、乡镇党委进行直选,用2—3年在市、省党委进行直选,用2—3年在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直选,差额选举比例不少于15%。候选人可由党组织提名、党员群众提名、民主党派提名,各占三分之一。

  第三,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中国的改革,是党委政府主导而非市场主导。权力这一“有形之手”的作用远大于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权力含金量的迅猛增加,在快速加大权力风险的同时,也使腐败在官员中呈易发多发之态势。30多年的腐败呆账,由此形成。于是,随着改革时间表的推移,不少官员从自身的既得利益出发,其改革愿望,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越来越小。如何变阻力为动力?上世纪70年代香港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第四,动员并组织群众支持和参与。必须切实改变这种仅限于专门机关孤军作战单打独斗反腐败的局面,“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民众在反腐中的伟力作用。因为,权力腐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挑战了权力的秩序,但实际上却是严重侵吞并损害了权利(也即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民众才是腐败最直接的对立物,民众中深藏着反腐败的强大动力,应充分发挥民众对腐败的举报作用。此外,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民众虽有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但要持续组织调动和引导这种积极性,还需要有相应的物质鼓励。必须发挥网络反腐的平台作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强调,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这个最大的平台,使人人起来监督党委政府成为可能,而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在如此公开便捷且影响力如此之大的网络平台前,就不会也不敢稍有懈怠。

  第五,设立政治体制改革试验区,进行实践上的先行探索。30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关键就在于我们只有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而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验区。政治体制改革是对现有的权力结构进行实质性改革,所面对的既得利益的势力太大,所要承担的责任太大,所要冒的风险太大。没有上级的及时支持,没有中央的强力支持,成功的几率不高。因为这种做法是以个体去挑战群体,是以对己无益去挑战既得利益,是以大多的无依无据去挑战甚至违反很多的现有规定。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之谈!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核心是改革权力结构

  展望十八大后的反腐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核心,制度反腐是关键!而一件件腐败案件,就是一起起权力事故。防止权力事故,重在制度建设,关键在权力结构。不能只在执纪上用力气,因为纪律管不了规律。必须在立足体制制度创新下功夫,因为还是制度靠得住些。而权力结构靠得住,制度才能靠得住。不能只抓微观层面的查办案件,因为战术的改进,永远改变不了战役和战略的失误。必须强化“监督的制衡力”,党内腐败欲治其症,欲求其解,党内的决策、执行两权必须分开!必须立足“权为民所赋”,因为人民和党员的主体地位确定了,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就能切实解决!干部作为公仆的身份也就难以改变!

  希望用教育的思维去杜绝腐败,是不成熟的想法;因为,思想的曲线是波动的。企图用办案的思维去扑灭腐败,是不全面的想法;因为,扬汤止沸是暂时的。打算用监督的思维去遏制腐败,是不完善的想法;因为,监督成本是很高的。准备用严惩的思维去控制腐败,是不科学的想法;因为,纪律管不了规律!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是改革权力结构!通过权力结构改革,可以实现权力分解与权力制衡,那些权钱、权色、权权交易的坏人,则无法任意横行;那些易发多发的腐败,就可以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分期分批的民主选举,可以逐步确立党员和群众的主体地位,使好人能充分做好事,就可以实现权力必须来自权利,权力必须服从权利,权力必须回归权利,以有效预防腐败。唯其如此,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党真正成为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力量!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重要资料链接

  十七大以来反腐关键词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五年间反腐倡廉10个关键词有:

  【反腐倡廉建设】2007年,党的十七大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反腐倡廉建设,并且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起来,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将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建工作中的战略定位。

  【制止公款出国旅游】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全国组织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中办、国办2009年初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2009年6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从而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利用影响力受贿入刑】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对应《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名。

  【加强“裸官”管理】2010年5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廉政白皮书】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向国内外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

  【5个严禁、17个不准】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进行集中换届。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等“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

  【整治卡腐败】2011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公”经费公开】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要求98个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和预算支出。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十七大以来,反腐败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分子。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万余件,结案63.9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余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