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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联合行动 拆除违章建筑

http://www.ljxww.com  2013-02-03 23:13:41   来源:连江广播电视台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1月31日上午,我县组织国土、建设、敖江镇等100多名联合执法队员对通港大道敖江段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经过两天的拆违行动,这处占地4亩多的违建终于被夷为平地。

  直击拆除现场

  通港大道敖江段地处县城东北大门,是进出城区的交通要道。这处违法建筑占地4亩多,涉及敖江镇上山村和下山村,此前一直经营着垃圾回收、木材厂等业务,在路口杂乱无章堆放着废品、钢筋和木材,无疑成为城市建设极不和谐的一道风景。

  “上周就已经开始动员,要求业主自行拆除,通过这几天的工作,有一部分群众已经拆除了,没有拆除的我们进行了强制拆除。”县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武说。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相关的十多个部门单位拿出了“敢为”、“能为”的气魄,真正做到了“有为”,揭去了进出城区交通要道上的一道疮疤,解决了通港大道敖江段的这一老大难问题。

  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朝晖说:“对于这些违章乱搭建进行彻底地拆除,今后还要加强跟踪管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绝不手软,我想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们整治的目的。”

  违建由来已久

  违建地在东北线改造之前是一片村民赖以生存的农田,在上个世纪80年代曾经承包给砖厂经营,后来这片村民的自留地又被私自变更了土地用途。2007年以来,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现象日趋严重,据敖江镇副镇长林英星介绍,该大面积违建共属6个业主无证经营或擅自违法搭建。

  在这一段路上,“既有工地施工,又有乱搭盖违章堆放,卫生与安全环境都比较差,给过路群众、车辆运输带来不便。”县公路局书记张珍珠对此眉头紧锁。

  但为什么从2007年至今这么长时间里,任由这种乱象形成了这么大的一个规模,相关部门就没有办法去制止它吗?记者刨根问底进行了现场调查。

  县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武认为既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因素,“原来有的是安置,有的是早期建筑”,又有在通港大道建设期间出现的新的占道经营的现象。他强调从去年就开始专门加强公路两侧巡查,已经通知有关业主进行整改。

  通港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张孝仁认为在管理上有客观难度:“这里是农村和城市交汇的地方,原来是‘三不管’地带,村里管不来,交通管不来,城管也管不到,客观上造成了管理起来压力很大,难度也大。”

  敖江工商所所长陈伟强进一步指出:“城乡结合部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这里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另外,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就是产权基本没有申报。从工商管理角度来说,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应该由相关的部门共同来监管。”

  对于自留地上违建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管理,进行强制拆除。但从2007年到现在5、6年了,“时间比较久,陆续搭建起来的,有的是利用周末抢建的。我们发现之后,已及时通知他们限期整改。”敖江镇副镇长林英星认为“之前还没有多大影响”,因为违建多“在公路15米之外”,但现在由于“通港大道建设关乎未来对外开放形象需要”,依法开展拆违联合行动就势在必行了。

  应该说,造成这么大面积违建的形成,相关部门都有该负的责任。对此,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朝晖也坦言:“其实平时也发现了,就是我们没有跟踪管理到位。一个是我们乡镇里面的监管不到位,再一个我们部门联合执法不到位,存在这两种现象。”

  拆除后的反思

  拆除违法建筑不是简单的一拆了事,还要取得被拆违的群众的真正理解。来自古田的于根林告诉记者,他来这里经营垃圾回收站已经三年。时至今日,被强制拆除,虽然有的村民说好,但他并不能完全接受。“差不多300多400多平米,我这里面起码损失了两万多块钱。”他说,当初房东把房子租给他时,并不曾告知他这是违法建筑。

  上山村支部书记刘用鸾对村民的行为这样解释:“原来这块是机砖厂,机砖厂拆掉以后,没有采取复耕,村民把土就填进去了。现在土地没有了,村民就想在上面能不能简易做些搭盖,增加一些收入。他认为这是他的地,自己搞点小经营,没想到是违法行为。”

  县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武说:“个人未经审批的都算违法占地,在城区、规划区内都算违章搭盖,乡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进行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可以强制拆除。”

  看来,农民真正要维权,首先要知法守法。两天来的拆违行动,可是给每个人都上了一堂课。敢于揭去疮疤还要不忘痛,事后的反思还是不能少。

  敖江镇党委书记张坤松告诉记者:“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违章建筑和环境卫生进一步加强全面整治,确保我们的环境更加美好,交通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的宜居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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