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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民间标会案件被判决 会首丁某谢某非法集资均获刑

http://www.ljxww.com  2016-03-18 10:09:10   来源:连江广播电视台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3月16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与民间标会相关案件。被告人丁某琴和谢某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6年。

  被告人丁某琴、谢某钦被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查明,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丁某琴在浦口镇官岭村组织民间标会7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三百多万元;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谢某钦在浦口镇地区非法组织他人参加民间标会14道,均在中途倒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两千八百多万元。

  经判决,被告人丁秀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丁秀琴的违法所得,返还未标会会员的会款。被告人谢文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被告人谢文钦返还未标会会员的会款。

  据了解,民间标会是一种非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现倒会、逃会、停会,会首就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去年以来,我县个别乡镇相继发生民间标会倒会案件,既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直接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

  审判长周鸣杰表示,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两名会首有期徒刑五年和六年,表明人民法院持续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的决心,他再次奉劝那些会首,赶紧停止非法集资犯罪,投案自首,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否则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

  (通讯员 叶家伟 陈吉 滕虹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