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连江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参与保护野生动物,使得不慎“迷路”的小动物们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保护。今天,连江警民携手助力大眼“萌禽”重返大自然。
5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连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龙华花园二区发现一只疑似迷路的猫头鹰。
接警后,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与连江金凤曙光救援队迅速赶赴现场,通过查阅资料认真对比照片后,初步认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因脸部有几分像猴,俗称“猴面鹰”,经检查,其身体无明显外伤,但精神有些萎靡,大家找来纸箱将猫头鹰暂时安置。
据了解,5月12日晚9时许,市民曾先生在小区遛狗时发现一只猫头鹰蜷缩在路边无力飞行,便将其抱回家中进行照料,第二天早上带到小区物业处并报警。
经过休息安抚,猫头鹰的状态逐渐好转,随后,救援人员将其带往玉泉山进行放生。
温馨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若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立即拨打110报警,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