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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连江新增11条严管路段!

https://www.ljxww.com  2024-05-03 11:05:47    【字号

连江县公安局关于连江县城区及贵安新天地新增11条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创建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县公安局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新增县城区及贵安新天地11条道路为交通安全严管路段,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执行严管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安全严管路段

(一)城区路段:

1.金安路(国泰路——温泉路)

2.玉沙路(敖江路——温泉路)

3.安康路(丹凤路——青塘路)

(二)贵安新天地路段:

1.翠园路(商业路——贵昌路)

2.贵岚路(欢乐大道——连江一中贵安分校)

3.沁园路(商业路——世纪金源大道)

4.商业路(芳园路——沁园路)

5.贵江路(欢乐大道——世纪金源大道)

6.世纪金源大道(沁园路——翠园路)

7.世纪金源大道(贵江路——133县道)

8.欢乐大道(翠园路——贵岚路)

二、相关政策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2.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禁止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外)。

3.实施违法停车温情提醒纠正。交警部门发现机动车在道路违法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后1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驾驶人在现场的,劝导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下列5种情形不纳入提醒纠正的范围:

①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

②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③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④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⑤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4.对于严管路段范围,县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本通告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连江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