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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http://www.ljxww.com  2017-11-01 08:29:21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环保局等召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座谈会。

  会上,中心按照省、市关于“一窗受理”工作要求,对中心大厅(含分中心)现有窗口布局、服务容量和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分类设置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窗口。将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单位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市场监管一窗受理、医疗保障一窗受理、社会保障一窗受理、民政事务一窗受理、社会事务综合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等七大类综合服务一窗受理办理区,并引入建行、EMS等中介服务,部署完善“中介超市”。有效改变各部门各自受理、独立办理、业务分散的现状,落实“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基于一级政府层面横向贯通、跨越部门的“一窗式”审批。

  同时,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归并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职能,全面推行并联跟踪、并联咨询、并联会审、并联踏勘、并联模拟审批、并联审批、并联验收七项服务机制。强化“信息跑路”,积极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升级微信公众号三期服务功能,真正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大厅”。持续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工作和电子证照存量增量转换工作,目前连江县已收集录入132782份电子证照数据。

  附:

  “一窗受理”操作规程:

  (一)前台受理。

  1.综合窗口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或经业务部门确认材料无误的,当场予以接收,并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录入信息,向群众和企业出具受理通知。

  2.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审批事项,要求群众和企业在受理通知上填写容缺受理承诺,对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综合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不予受理具体理由。

  5.通过邮寄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申请,综合窗口及时将预受理结果告知群众和企业,并将申请信息、材料预受理结果等录入上传行政权力运行系统。

  6.综合窗口应及时将纸质材料转交业务部门,并做好材料交接签收。电子材料通过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时流转。

  7.需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综合窗口根据事项办理流程发送各相关部门,并做好材料交接签收,电子材料通过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进行共享。

  8.群众和企业办理非常驻部门的事项,综合窗口及时与部门做好材料交接签收,电子材料通过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时流转到相应部门。

  (二) 后台审批。

  1.由综合窗口转交的受理材料,业务部门及时对涉及本部门受理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办理。

  2.需多个部门开展联合办理的,相应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业务部门接到电子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实施模拟审批,待群众和企业在承诺时间内补齐材料后,由综合窗口转交至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办理。

  5.各阶段办理信息应全部录入行政权力运行系统。

  6.形成电子证照或结果文件,并归集入库,实行数据共享。

  (三)统一出件。

  1.业务部门在法定或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综合窗口统一出件。

  2.综合窗口核对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所载信息与受理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结果交接。经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不予接收。

  3.群众和企业通过窗口自取,由综合窗口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并按要求办理交接签收。

  4.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由综合窗口委托邮政窗口寄件送达。

  5.综合窗口在送达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成功后,及时与业务部门办理送达结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