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http://www.ljxww.com  2014-04-30 08:28:4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五一”、端午将至,为重申并严明廉洁过节相关要求,29日,福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纠正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防止不正之风反弹。

  福州市纪委还成立3个督查组,将于“两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防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节日病”。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福建海峡银行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福建海峡银行平安支行等6家支行,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员工。福建海峡银行党委分别给予平安支行行长吴兆光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

  台江区直机关党工委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4年1月,台江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陈顺生指派单位兼职会计到沃尔玛商场购买4张面值金额计2050元的购物卡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台江区纪委给予陈顺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上缴国库。

  永泰县葛岭镇党委书记温嘉镇违规决策购买公车、私驾公车问题。2012年~2013年,永泰县葛岭镇党委书记温嘉镇违规决策,以镇属企业名义购买4辆小车并由镇政府长期借用,借车期间一切费用由镇政府承担。2013年6月12日,温嘉镇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车严重损坏。福州市纪委已对温嘉镇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罗源县委老干局组织工作人员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罗源县委老干局先后4次以慰问异地安置老干部为名,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前往山西、重庆、上海、北京等地公款旅游。罗源县委免去郑鸣丰老干局局长职务。罗源县效能办就县委老干局副主任科员陈彦勤在上海期间慰问不到位问题,给予陈彦勤效能告诫处分。

  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职工蔡友华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14日,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职工蔡友华(非中共党员)未经批准,私驾公车外出办私事并造成交通肇事。福清市监察局已向福清市水利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该中心办公室主任郑昆松予以通报批评,对蔡友华违规驾驶公车行为做出严肃处理。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榕纪宣 实习生 姚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