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新闻网讯 日前,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立案查处了一对海南籍拖网渔船,因无捕捞许可证擅自在福建海域进行捕捞,处罚金额8.6万元。
据悉,这两艘拖网渔船是中国海警2115船于2月16日在连江县北茭渔港巡查时查获的,后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批示由连江县大队立案调查。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外省籍渔船入闽非法捕捞的势头,有效保护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
(通讯员 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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