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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的实施办法》

多下基层少开会 四菜一汤不宴请

http://www.ljxww.com  2013-01-22 10:13:13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参加市“两会”人员领取文件都是用环保袋。记者 俞松 摄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改进调查研究

市领导每年至少三个月下基层

      减少陪同——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有三个月时间到基层或下级单位调研,市领导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县(市)区考察调研。调研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县(市)区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陪同的县(市)区领导不超过2人,其中主要领导1人。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县(市)区考察调研,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可不陪同。市领导到基层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所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简化接待——

      市领导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字幕,不安排干部群众迎送,不铺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燃放鞭炮,不插彩旗,不专门修建参观台,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住宿房间不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安排合影,不以任何名义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原则上在政府定点的接待宾馆安排食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菜品以当地家常菜为主,限定4菜1汤,不安排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改进警卫——

      在公务活动现场,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封园封山,不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市领导出行不超规格进行安保部署,一般不安排警车开道,不用警灯、警笛,尽量避免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各部门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减少会议——

      要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每月第1周定为“无会周”。全市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领导一律不出席一般性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

      控制规模——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全市性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一天,部门会议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控制在2小时以内。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200人,不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召开全市性会议,除部署全局性工作外,一般只安排1位分管领导出席,只安排1位领导作主题讲话。各类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提高效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县(市)区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控制经费——

      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市区参会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借开会名义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减少简报——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或已印发会议纪要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出访活动

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

      合理安排——

      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公务活动要占出访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其他领导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市委、市政府分管外事、外经贸的领导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市领导1个任期内因公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因公出国(境)不超过1次。

      控制随行——

      出访团组人数、人员组成要与出访任务相对应,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从严控制,严禁拆分组团或组织“团外团”。

改进新闻报道

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简化报道——

      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除市党代会、市“两会”、市委全会和特殊重大活动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全市性会议活动,《福州日报》刊发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福州电视台报道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领导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规范报道——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随行市属媒体记者不超过4人,其中包括1名摄像记者和1名电视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各县(市)区和各单位不安排记者和摄影摄像人员参加;市属媒体报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福州日报》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福州电视台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不刊播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考察调研活动,一般不安排市属新闻单位记者随行采访。

      优化报道——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见活动,由《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其他市领导同志会见活动,确需报道的由报纸作简要报道或发简讯,电视新闻不作报道。

     除经市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律不作报道。 厉行勤俭节约

新配和更新车辆逐步换成国产品牌

      严格配车——

      要严格按照编制配备车辆,严禁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违规使用军警牌号。一般公务用车使用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轿车,今后新配和更新的车辆逐步换成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严格用房——

      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超标分配办公用房。

      规范接待——

      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根据条件推行自助餐,一般情况下不上酒水。规范公务接待场所,实行定点接待。本市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不得互相吃请。

加强督促检查

执行情况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检查

      严格执行——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每半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

      (记者 黄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