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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制与法治

http://www.ljxww.com  2013-08-30 17:33:17    【字号

詹光 

法制与法治只有一字之差,在日常工作或一些报告中,经常被随意性地使用。实际上,这二者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又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及法律制度,法治是指一个国家依照法律治理的状态。
  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1、法制与法治都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体系,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2、法制是法治的前提,要实行法治,必须具备完备的法制;
  3、法治是法制的归宿,法制的最终目标是法治。
  法制与法治的主要区别:
  1、法制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在法律文化中属于器物层面。与乡规民约、民俗习惯、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行为准则;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原则和方法。在法律文化中属于意识层面。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治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运用、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制定了法律并严格执行法律的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高度民主的国家才可有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有普适性、强制性;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不仅仅严格依法办事,更要求在治理工作中具有全面性、强制性、权威性、至上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5、存在状态:在法制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法制只为统治者服务,可以是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专制的法律制度。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斥人治,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政府权威是第一位的,在封建社会,所谓九五至尊就是皇权至上。法律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当法制与法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政府权威源于法律权威,服从法律权威,道德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治社会不仅是法治意识与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往往也是与民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法治为最广大民众服务。
  6、法制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治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高度民主的社会形态中。
  实际上,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1996年,《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发展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列入宪法,把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势确立下来,从而使“法治”有了最高的法律权威。毫无疑问,我国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尽管如此,基于法治要求有完备的法制,要求立法、修正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等一系列完备的国家体系。很显然,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目标,任重道远。
  (作者:江西安义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