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连江再立案整治14起!
https://www.ljxww.com 2023-03-17 15:32:13 【字号 大 中 小】
1 案例一 郑某某(闽连渔60***)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案 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苔菉中队执法人员在琇邦村中心渔港巡查,登临渔船闽连渔60***船检查,发现闽连渔60***船缺少1名二级船副,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等,执法人员对该船作出拟处罚约1.5万的行政处罚。 2 案例二 李某(闽连渔61***)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规定进行捕捞、拒不执行禁止离港决定、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案 执法人员前往苔菉中心渔港巡查时登临闽连渔61***检查,发现该船有拖网渔具。经调查,该船长承认该船由围网作业改为拖网作业,故执法中队禁止其离港,而后该船于2023月2月9日违反指令,擅自离港且未办理进出港报告,执法中队立即召回该船,执法人员对该船作出拟处罚5万并禁止离港的行政处罚。 3 案例三 俞某某(闽连渔60***)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拆卸北斗、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重要设备、未按照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案 2023年3月3日11时20分,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苔菉北茭渔港开展海上执法行动时,登临闽连渔60***船,发现该船后甲板堆放拖网网具一张及后部装有吊杆,驾驶台安装自动舵。经调查发现,该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期间船舶生产轨迹与定位终端轨迹不符,存在拆卸北斗定位终端行为,船舶没有进出港报告记录,执法人员对该船作出拟处罚12万并禁止离港的行政处罚。 4 案例四 柯某某(浙玉渔运10***)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案 3月9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配合苔菉镇开展“封港清查”专项行动中,登临浙玉渔运10***检查,经调查发现,该船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及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执法人员对该船作出拟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 5 案例五 黄某某(浙苍渔06***)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规定进行捕捞案 3月9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支队在245海区开展巡航执法,登临检查正在从事张网作业的浙苍渔06***,经调查发现,该船违反作业场所,执法人员对该船作出拟处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 6 案例六 闽连渔运63***船、闽连渔运63***、闽连渔63***等三艘渔船擅自拆卸北斗、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报告案 2023年3月11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琯头中队与琯头镇政府在东岸村开展渔船安全检查时,发现闽连渔运63***、闽连渔运63***、闽连渔63***等三艘船载终端设备显示在港,实际船舶均未在港。当即通过村委会及家属联系,对涉嫌拆卸的闽连渔运63***、闽连渔运63***、闽连渔63***等三艘船舶实行召回检查。12日,执法人员在琯头镇东岸渔港登临检查到港的闽连渔运63***、闽连渔运63***、闽连渔63***,发现这三艘船舶均存在擅自拆卸北斗出海,且该航次出港未报告。执法人员分别对船长柳某等人擅自拆卸北斗、未履行船长职责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分别对这三艘渔船作出拟处罚4万元不等并禁止其离港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3月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力量267人次,检查港口54处,登临检查渔船123艘,共排查隐患80处,立案查处渔业案件14起,禁止离港渔船7艘。下一步,连江将加大严惩力度,继续加快进度,对数罪并罚案件从重处置,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