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新闻网讯 6月5日,县检察院检察长丁璇前往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刑事被害人林某家中,慰问其已是鲐背之年的老祖母。
据悉,刑事被害人林某系搭载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驾驶的摩托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方负主要责任,但尚未支付任何赔偿费用。被害人林某年仅16岁,由于其父患精神残疾,须长期服用精神疾病类药物,无劳动能力,母亲不知去向,其一直由祖母刘木仙抚养。现刘木仙已九十多岁,并已为被害人林某花费了6万多元医疗费和丧葬费,无力承担后续费用。
丁璇详细了解了救助申请人刘木仙老人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存在困难等情况,叮嘱其保重身体,及时反映困难,并向刘木仙老人发放了2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帮助暂缓其家庭困难,让群众在个案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
(通讯员 邱丽 何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