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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为被害人争取1万元司法救助金

http://www.ljxww.com  2017-01-19 16:47:31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连江新闻网讯 日前,连江县检察院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发放1万元的救助金。

  2016年7月3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坚因债务纠纷在筱埕镇筱埕村渔网店内与游某秀发生争执,随后游某秀母亲张某贞上前质问何某坚,并与何某坚相互拉扯并互殴,致张某贞受伤。经过鉴定,张某贞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张某贞已经花费医疗费近四万,但何某坚未给予赔偿,申请人家境困难,且没有经济来源,无力负担后续的治疗费,特申请该院予以国家司法救助,该院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材料,认为张某贞的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最终帮张某贞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通讯员 陈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