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江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连江县法院积极通过建设司法公开的现实实体平台、网络虚拟平台和社会特殊群体参与平台,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机制创新,形成建“点”、连“线”、扩“面”相结合的司法公开体系,力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
一、建“点”:由内至外建设司法公开“点”
敞开法院、走出法庭,建设遍及全县各乡镇的司法公开实体“点”,从法院到法庭再到群众家门,群众通过看实景察实情,直观地了解司法活动。
(一)诉讼服务中心促公开
福州市首家基层法院建成高标准诉讼服务中心。中心通过安装自助查询软件系统,开通法律咨询热线,设置LED显示屏、公示栏,制作各类宣传材料等全面公开法律规定、司法流程、受案范围、诉讼风险和收费标准等,并安排资深法官轮流到诉讼服务中心办公,为群众释法解惑。努力将法院和派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司法公开的第一窗口。
(二)科技法庭促公开
着力建设具有全程录音录像、证据现场展示、庭审高清直播功能的科技大法庭,在开庭过程中通过科技手段向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充分展示诉讼材料和诉讼过程。在所有审判法庭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每案庭审过程都予以全程录音录像。依托科技法庭,每年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开展庭审直播活动,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近千人次,案件当庭裁判率高达95.86%。
(三)巡回办案点促公开
在边远山区、海岛、林区等处设立了包括“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在内的十三处巡回办案点。开展“一村开一庭”活动,依托巡回办案点将庭审移动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了巡回审判工作的常态化。去年来,下乡巡回审判或调解170多场次,基本实现了“一村开一庭”的目标,大大增进了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四)法官工作室促公开
为使司法公开触及各“角落”,专门在矛盾集中或司法需求较多的村居、企业、部队设立了“维军法官工作室”、“涉台法律服务点”等5个工作室。法官每月3次依托工作室深入田间地头、工厂企业、渔排林区等开展矛盾预防、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群众也可就近到工作室了解司法、咨询问题。2013年来共依托工作室开展普法活动15场,化解纠纷8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400多人次。
二、连“线”:应时顺势连接网络公开“线”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手段的日新月异,为司法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连江法院应时而变、顺势而为,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运作,将司法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建设自有网络平台
依托中国法院网精心筹划建设“连江法院网”,设置了法院动态、案例评析、开庭公告、执行曝光等20个栏目,并开通了法院官方微博。通过法院网站和微博实时发布法院新闻动态、办案进展、执行情况、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以及群众关注关心的各项司法信息,为公开司法、传播法治开辟了新的窗口,提升了司法透明度。
(二)扩大网络公开范围
2013年之前每年在网络公开裁判文书就近300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后,进一步加大了文书公开力度,要求裁判文书必须在生效后7日内上网公开,目前已对应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实现100%上网公开。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12368执行动态信息平台等系统公开执行拍卖信息、执行流程、执行结果等,不断加快执行公开化、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网上普法宣传
去年来在人民网、新华网、新闻网等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上报道典型案例、便民措施等各项工作200多篇次。同时,积极通过在中国法院网、福州新闻网等平台直播庭审过程或播放司法案例警示短片等形式扩大公开效果。如该院在全省首次通过视频和图文同步直播了福建省首例海上交通肇事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扩“面”:突破局限扩大社会参与“面”
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台胞台商等的社会特殊群体,扩大审判活动的社会参与面,发挥其在促进司法公开的独特作用。
(一)陪审员参审
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任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87名,人民陪审员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从常任制转为随机制,从随意化走向制度化,确保了陪审员积极有效参审履职。2014年至今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高达97.2%,陪审员出庭率100%,有力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公开。
(二)调解员助调
将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吸纳到纠纷化解和司法公开体系中来,去年来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5场次,诉前或诉中介入协助调解纠纷130多起。还根据特殊案件审判需要,选聘了23名各界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让特邀调解员灵活有序参与调解。调解员通过参与司法调解,进而了解司法、宣传司法。
(三)马祖台胞参与
连江临马近台,对台优势明显,该院通过邀请马祖台胞参与司法的方式使司法公开范围向台湾扩展。如全国首家法院聘任了担任马祖台置“连江县”政府顾问、党部委员、商业会理事的知名人士王诗如先生等5名台胞为涉台特邀调解员。福州市首家法院选任了马祖台胞曹金平担任台胞陪审员,在“全省法院台胞陪审员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
(四)代表委员监督
聘请了1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赋予了廉政监督员监督、旁听、质询和建议权等十项权力。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名单库,共邀请了近百名代表、委员参与评查庭审和文书。开通代表、委员联络邮箱及网络短信平台,定期公开发布司法工作情况。实现司法在公开中接受监督,代表委员在监督中促进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