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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 在连江经济腾飞的路上

http://www.ljxww.com  2015-09-28 09:41:26   来源: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作为连江县域的检察机关,担负着国家法律监督职能,“三严三实”对我院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把“三严三实”贯穿于检察工作和服务连江经济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践行“三严三实”上高标准、严要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我院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应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连江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更新观念,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意识

  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不仅仅应体现在具体的案件办理和监督职能上,而应将工作职能置于整个经济大局之下,以服务大局的意识体现检察职能。从浅层分析,检察机关工作的目的在于为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稳的司法环境,而社会发展一个重要方面即在于经济的良好发展。尽管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的创造不仅仅体现在检察机关上,但基于检察机关的职能与其在整个司法体系中所处的重要位置,是构建整个司法保障环境的一个连接点。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解放思想,积极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来开展各项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注意把打击、服务、预防、保护等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各类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提出检察建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建立窗口接访、预约接访、上门接访、带案下访、远程接访“五接访“模式,共接待来访群众 28批46人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件15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协助省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实行执法办案风险全程评估预警机制,对评估为较大风险以上的案件制定权责明确的决策程序和化解预案。全面推进“四类案件”检调对接,成功调解案件6件,达成赔偿金额107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动参与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分析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和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11 份,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及校园周边环境等综合整治。加大对特殊人群帮教力度,深入5个曙光安置帮教基地开展“弘扬法制关怀,提升检察公信”帮教活动,协助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就业60 余人。将服务大局、服务经济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思想,应坚持“只要不违背法律,只要有利于发展,就坚持创建环境不动摇”的原则,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严格办案纪律,树立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不能因就案办案影响企业发展,不能因打击不力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扎实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全力支持投资者创业、着力服务经营者兴业。

  二、严打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经济领域,不仅仅会涉及到相关的金融性犯罪,作为检察机关需要处理调整的对象--企业不仅仅会成为犯罪的主体,同时也可能成为各类犯罪的直接受害者。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不仅仅将调整作为检察职能的一个方面,同时,在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方面,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转型,也需要检察机关发挥其司法保障的职能。打击犯罪本身就是一种服务方式,只是这种服务方式不被社会一般人所理解,因为它不能直接转化为经济的增长点,是一种环境的服务和幕后的服务。要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服务,就必须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杀人、绑架等侵害生命财产的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快捕、快诉,为投资者、经营者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坚持着力打击行政审批、许可、监管、处罚等环节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持严肃查处司法不公和地方保护主义背后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司法人员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犯罪,努力推进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坚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促进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等各类专项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房地产开发、企业物资采购、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等领域,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大要案率为91%,通过办案挽回和避免各类经济损失160多万元。在查处的案件中,5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1件1人,科级干部1人;注重端窝带串,查处窝串案8 件8人。强化追逃追赃力度,成功规劝1名潜逃13年的涉嫌贪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率先协助开展全国首例台湾检方赴大陆调查取证工作,有效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互助调查取证模式和工作机制的探索与创新。在初查、立案过程中监督纠正4家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有效规范行政机关履职行为。

  三、预防犯罪,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打击犯罪并不是检察职能的根本,亦不是维稳社会的根本,而预防则是检察职能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应当确立“打击未动,预防先行”工作思路,及时有效地消除隐患,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司法环境。我院推出“为党旗增辉,为正义护航”法制宣传项目,青年干警法制宣讲团以“1+2+6”模式与辖区内1个社区、2个共建村、6所学校结对常设“法律援助服务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深入开展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活动,院领导带头面向乡村、工程、企业、学校、机关开展法制宣讲,竭力把检察职能延伸到最基层,把宣传重心向更广领域拓展,把法律服务保障送到老百姓身边。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频发、人大代表呼吁强烈的情况,我院与坑园镇联合建立全市首家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馆,在坑园镇所辖8个村建立警示教育栏,构建县镇村三级联防的预防工作格局。同时,编写并赠发《警钟长鸣》和《清风小故事》警示教育读本4000余册,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送法进企业,配合性的法律培训活动,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针对经济犯罪的高发、易发、多发环节或者行业,深入调研,剖析发案原因,洞察案件发案规律,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预防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