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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林宝国

http://www.ljxww.com  2015-12-31 09:49:26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林宝国、中共党员,现年50岁,苔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三十五年的干部,三十多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各项工作中,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林宝国同志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镇区建设,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苔菉镇和谐建设步伐,为苔菉镇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苔菉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的敬重和爱戴。

一、学习调解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调解工作中,林宝国同志深知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甚至会适得其反,掌握过硬的调解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林宝国同志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业务本领有了较大提升,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苔菉镇辖区面积0.0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万人,外来务工人员8000多人,管辖苔菉、北茭、琇邦、横塍等八个行政村。近年来,林宝国同志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本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达到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三、事无巨细化矛盾,倾力指导暖人心  

乡镇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镇干部身上。作为镇人民调委员会调解员,林宝国同志坚持做到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粱,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林宝国同志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林宝国同志凭着多年在基层工作的经验,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林宝国的150余份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表扬。几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达150余起,其中,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 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在调解工中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区的稳定。2015年9月的一天,苔菉镇外来务工人员伍洪美在闽连渔F60482号渔船上务工时不慎跌入海中,救上船后抢救无效死亡。林宝国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接受了从贵州赶来的伍光夫、伍光林(死者二位儿子)的受理和申请,制作调查笔录,并且还多次到死者家属暂住地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死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会同镇调委会的工作人员,找到船方负责人何德记进行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通过多次协商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当事人何德记愿意一次性补偿死者伍洪美直系亲属(伍光夫、伍光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括一切法定的赔偿金在内)作为了结此案纠纷,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纠纷解决后,该同志得到了伍、何两方的好评,同时也表现了林宝国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林宝国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 

、排纠安民尽职责,维护稳定促和谐

在多年的工作中,林宝国同志还从基层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百姓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镇区治安形势良好。  2015年6月,苔菉村外来务工人员严建景因房屋租赁问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问题,林宝国同志意识到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很可能会使矛盾激化,造成更大的纠纷。林宝国同志耐心认真地了解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征求村民调会的意见的同时,顺利的调处了这场合同纠纷。

林宝国同志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社会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