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连江新闻网 >> 善行连江 >> 正文

省优秀人民调解员——郑进

http://www.ljxww.com  2015-12-31 09:53:18   来源:连江新闻网  【字号

           郑进,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入党,现任连江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抓好队伍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分管职能,有序开展分管业务科室工作。本人分管我县多元化调解工作开拓工作业务特色,大胆进行创新管理。积极推动公调、检调、诉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使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今年以来, 全县共调解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32件,调解成功1630件,成功率99.8%,协议涉及金额达75714万元。其中县人民调解中心“检调对接”调解成功15件;“信调对接”调解成功1件;“诉调对接”调解成功6件;民事调解41件,调解医患纠纷5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县“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升。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调解业务水平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对于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本着对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与事业心,本人认真钻研人民调解有关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高度重视并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本人深刻认识到,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新性地开展片区调解工作大讨论会议,由调解员汇报调解工作并共同进行案例分析;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本人在分管多元化调解工作的同时,也分管着我局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将它们与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对本人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也促使本人不断在调解工作领域钻研探索。

二、主动靠前,参加县委拆迁调解工作

我县敖江路拆迁工作历经六年,难度可见一斑。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缺乏拆迁工作经验,工作做得不到位,甚至态度有些简单、粗暴,以至酿成拆迁户林某思想不通,产生严重抵触情绪,拆迁工作无法进展,成为打通敖江路的“拦路虎”、“钉子户”。我作为司法局分管调解工作领导的闻讯后,主动请缨,迎难而上,拿着礼品前往林某家登门拜访,做其思想工作,经多次说服动员,讲清法律法规,解读《拆迁法》、《物权法》有关条款、成效甚微。由于林某年纪已大,怀旧心理严重,对旧房迷恋,难以割舍。见此情景,本人改变以往的工作方法与方式,针对林某心情郁闷、思想顽固,天气稍好,自费邀请林某及其家人前往乡下、美丽乡村、海岛、海边,甚至到省外浙江省风景区游览,细心观察林某心理活动以及心情变化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抓住机遇,乘热打铁,顺势而上,功夫不负有心人,林某的“坚硬”不拆的心理得到化解,被本人的“无私奉献、真诚热情、主动靠前”的精神所感动。

三、积极参加调解中心案件调解

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本人也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去。2015年11月4日,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必仁在上班期间返回公司交报表的途中遭遇交通安全事故,不幸逝世。事发后,受害方家属情绪激动,聚集公司,围困住公司人员,若不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本人立刻组织调解中心调解员迅速介入,分开双方当事人,先缓解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情势。了解受害方的需求,在受害方坚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款200万元的基础上,本人及中心工作人员开始开展双方调解工作。最终达成受害方亲属的死亡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所投保的工亡保险金全部归受害方所有,另外用工单位给予补助20万元的抚恤金于受害人家属,派遣单位负责做好工亡保险的理赔工作,使得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严格执行党纪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精神,深入调解工作的第一线,为实现连江经济跨越发展目标、构建和谐平安连江多作贡献。